为规范和指导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发展,确保公共租赁住房设计和建设管理的质量,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依照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标准》DB11/T1365-2023,自2024年04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应与本市实际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项目所在区域周边环境相协调;应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满足公共租赁住房的可改造性。
本规范是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规划、设计、施工与交付的综合性地方建设标准,旨在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指导和规范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高质量发展。本规范立足北京市实际,从源头到交付全链条覆盖,强调以人为本、职住平衡与可持续发展。本规范要求选址优先选择市政配套齐全、与公共交通紧密衔接的区域,并统筹考虑无障碍设计、适老化需求及住区环境的实用功能。在单体设计上,本规范明确户型总建筑面积不大于60平方米,针对成套住宅与开间形式分别设定标准,并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与管线分离技术,以实现标准化、工业化建造。同时,本规范对室内隔声、通风、装修及智能化管理提出了精细化要求,最终以严格的交付评价体系确保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品质与居住权益。
本规范明确选址应坚持安全优先,确保市政基础设施同步交付,并强调与轨道交通及公交系统紧密衔接以促进职住平衡。住区环境设计注重公共空间品质,推广多层次绿化与硬质铺装结合,并限定建筑高度不宜大于80米,以营造具有识别性和归属感的宜居氛围。此外,本规范要求配置无障碍机动车位、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及智能化管理系统。
本规范推行紧凑规整的平面布局,规定层高不低于2.80米,并要求设置阳台或晾晒空间以满足实际生活需求。在户型上,本规范将户型分为成套住宅与开间形式两类,严格控制户内使用面积下限,并核定开间形式户均人口数为1.5人。为适应全生命周期使用需求,本规范提倡采用主体结构大空间布置及管线分离技术,实现户内空间的灵活可变与可持续改造。
本规范在隔声方面提出了分户墙错开布线、降噪排水管等具体措施,并优先采用水平直排式的油烟排放方式以保障通风效果。本规范强调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要求实施装配式装修,精细化设计橱柜流线、接口及机电点位,为居住者提供健康、舒适的室内物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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