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建筑垃圾再生墙体材料的应用,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北京市《建筑垃圾再生墙体材料应用技术规程》DB11/T2206-2023,自2024年04月01日起实施。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用非承重建筑垃圾再生墙体材料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本规程系统规范了建筑垃圾再生墙体材料在北京市非承重建筑工程中的设计、施工与验收全过程。本规程以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为目标,旨在确保再生墙体工程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质量可控。本规程涵盖再生混凝土砖、再生混凝土砌块和再生混凝土轻质隔墙板三类制品,从原材料性能、产品规格、碳化与软化系数等耐久性指标,到不同建筑部位的强度分级选用,均作出明确规定。同时,本规程对施工准备、砌筑工艺、板缝处理、抹灰养护及隐蔽工程验收等关键环节提出了详细的技术要求,确保墙体工程的稳定性、防火性、节能性和抗震性满足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标准。
本规程明确了再生墙体材料所用再生骨料须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并对放射性核素限量作出规定。针对再生混凝土砖,按孔洞率进行分类,要求碳化系数与软化系数均不小于0.85,吸水率不大于17%。再生混凝土砌块的空心率、最小壁肋厚及吸水率等指标亦有严格限值。再生混凝土轻质隔墙板的软化系数不小于0.85,其配套材料如砌筑砂浆、灌孔混凝土、耐碱玻璃纤维网布、锚固件及接缝纸带等均需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本规程强调再生墙体工程须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并进行高厚比验算以保证构件稳定性。设计上要求墙体不得随意开凿,吊挂重物须加强处理,并针对不同建筑部位给出材料的强度分级选用表。施工方面,本规程规定砌块龄期须达28天,严格控制每日砌筑高度与灰缝厚度及饱满度,对马牙槎砌筑、拉结钢筋设置、封顶做法及不同基材交接处的防裂处理均提出具体要求。轻质隔墙板的安装须从洞边或结构端部依次进行,并详细规定了板缝处理及管线开槽的工艺。
本规程将验收分为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要求对灰缝饱满度、预埋件与拉结筋、耐碱玻璃纤维网布铺贴及设备管线安装等关键工序留存文字与图像记录。主控项目强制要求对材料抗压强度进行复验,并核查砂浆强度及抹灰层粘结牢固度。一般项目则对材料外观、灰缝质量、抹灰表面光洁度及砌体尺寸允许偏差进行抽查,确保整体工程质量符合设计与施工方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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