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用户生活给水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4401/T59-2020,自2020年07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用户生活给水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的相关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广州市范围内的居民住宅建筑生活给水系统设计、施工和验收。其它类型建筑的生活给水系统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规范对广州市用户生活给水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验收作出了系统规定。本规范适用于广州市范围内的居民住宅建筑生活给水系统,其他类型建筑可参照执行。本规范围绕从市政给水总表至用户注册水表区间的给水系统工程,明确了总则性要求,包括工程须与主体同步建设、水质须符合GB5749标准、设计方案须经供水企业审查同意等原则。在设计环节,本规范对水量水压、系统选择、水表及水表房设置、加压设备与泵房、水池(箱)、管道阀门、控制保护及消毒设施等提出了具体技术要求,强调居民用水系统应独立设置,并严格规定了叠压供水设备的适用条件。施工方面,本规范提出了全过程质量控制、管道安装、水表安装及构筑物施工的详细要求。验收环节则规定了资料审查、现场抽检和水质抽检相结合的验收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和终端水质安全。
本规范对给水系统的水量水压计算、系统划分原则及二次供水方式的选择作出了详细规定。要求居民用水系统须与非居民用水等其他系统分开,一个供水单元不宜超过500户。同时,本规范对叠压供水设备的适用与禁用条件进行了严格界定,明确了市政管网接出点水压、管径等硬性指标,并列出了学校宿舍、医院等不宜或不应使用叠压供水的情形,以确保区域供水安全稳定。
本规范规定生活水池(箱)应专用,容积不得超过48小时用水量,且不得采用埋地或半埋地式。水池(箱)的进水管、出水管、溢流管、泄水管和通气管等均须按规定设置,并应采取防止水质污染的空气隔断措施。在管材选用上,本规范根据管道敷设位置和管径大小,推荐了球墨铸铁管、钢塑复合管、薄壁不锈钢管等耐腐蚀材料,并要求所用材料须取得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从源头保障供水水质安全。
本规范要求给水工程施工前须编制施工组织方案并备案,施工中严格执行水压试验、消毒冲洗等质量控制程序,隐蔽工程须经检验并留存资料。验收环节实行供水企业参与的专项验收制度,建设单位须提交竣工资料、水质检测报告等文件,并通过供水企业对给水系统的资料审查、现场抽检和水质抽检。只有验收合格后,供水企业方可办理装表供水手续,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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