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埋地燃气管线标志设置规范》DB4201/T691-2023,自2024年01月2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埋地燃气管线标志的分类、制作、设置、维护和管理。本文件适用于武汉市境内天然气门站、液化或压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及其他燃气供气站至各类用户引入管的埋地燃气管线。本文件不适用于第三方施工现场和燃气运行单位抢修设置的临时安全警示标志。
本规范系统规定了武汉市埋地燃气管线标志从分类、制作、设置到维护管理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本规范适用于从天然气门站、各类燃气供气站至用户引入管的埋地燃气管线,不适用于第三方施工或抢修时设置的临时安全警示标志。在定位上,本规范将标志明确划分为地面标志、地上标志和地下标志三大类,并对每一类标志的材料、颜色、尺寸和图形符号提出了严格标准,确保其清晰醒目、坚固耐久。本规范强调新建管线标志必须与工程同步设计、施工和验收,既有管线未达标的必须补设,从而构建一个全生命周期覆盖、全场景适用的管线安全警示体系。
本规范将标志分为地面、地上和地下三种类型,覆盖了金属标志、地砖标志、标志桩、标志牌、警示带及电子标识器等具体形态。在制作上,本规范对各类标志的材质、厚度、颜色和反光性能均作出量化规定,例如要求地面金属标志厚度不小于2毫米,警示带宽度不小于200毫米,并按燃气压力级别对标志桩使用红、黄、蓝不同安全色,以实现直观的视觉警示和风险分级。
本规范对标志的设置位置和间距进行了精细规定。地面标志必须设置在管线正上方;地上标志桩若无法置于正上方,偏移距离不得大于1.5米,并需标明与管线的位置关系。在直线段,不同压力级别的管线对应不同的标志桩最大设置间距,高压及以上管线不超过100米,中压不超过50米,低压不超过30米,确保警示信息的连续性和可追溯性。
本规范明确了燃气运行单位是标志维护和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求其建立管理档案并将信息纳入燃气管网信息系统。在巡查和应急响应上,本规范规定发现标志丢失或损坏须在24小时内补充或更换,并公开24小时报修电话接受社会报告,确保标志始终保持完好有效的警示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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