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8日,自然资源部制定《海洋气象资料整编技术要求》(报批稿)。
本文件规定了现场获取海洋气象资料整编的基本流程和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海面气象、海气边界层气象和高空气象等海洋气象资料的整编。
本规范规定了现场获取的海洋气象资料整编的技术流程与基本要求,适用于海面气象、海气边界层气象和高空气象等各类海洋气象资料的整编工作。本规范以资料收集和分类整理为起点,依次涵盖标准化处理、排重与质量控制、标准数据与元数据制作、整编报告编写及成果汇总检查等环节,构成完整的资料整编技术链条。在资料分类上,本规范将资料划分为原始资料、成果数据、文档报告和其他资料四种类型,并对各类资料的整理方式分别作出规定。质量控制方面,本规范明确了格式检验、范围检验、内部一致性检验等自动质量控制方法,并要求辅以航次轨迹检验、时间序列图形检验等人工审核手段,确保整编成果的准确性与可靠性。
本规范确立了“收集整理—标准化处理—排重质控—标准数据与元数据制作—报告编写—成果汇总检查”六步整编流程。所有海洋气象资料按表现形式分为原始资料、成果数据、文档报告和其他资料四类,原始资料涵盖仪器自动生成的原始数据及人工观测记录,成果数据为经标准化和质量控制后形成的标准数据集及其元数据,文档报告则包括整编报告、质量评价报告及项目相关文件。
标准化处理环节统一了资料预处理、代码转换、计量单位、记录格式和文件命名等规则,并依据观测方式和要素内容将标准数据划分为常规气象调查资料、气象自动观测资料、边界层气象探测资料等八种类型。质量控制采用自动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自动方法包括格式检验、时间检验、范围检验、气候学检验等十二项,人工审核则侧重于航次轨迹检验、区域特性检验和图形检验等,两者共同保障数据质量标识的准确判定。
标准数据和元数据均设有统一的文件命名规则,标准数据文件以“单位名称-资料来源-观测方式-资料内容-起止时间”命名,元数据文件后缀为“.MDA”。整编成果按电子介质和纸介质分别组织,电子介质采用“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日期/学科/资料类型”的四级目录结构,纸介质则按原始记录、合同报告、清单等类别分类装订,各类载体须加装统一格式的封面标识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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