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2日,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提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大力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提高我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水平,加快实现“幼有善育”,印发《绍兴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导则(2023-2035年)》。
本规划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照护服务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专业托育机构、幼儿园托育部和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驿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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