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库消落带保土截污植被构建技术规范》DB51/T3153-2023,自2024年01月2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四川省水库消落带保土截污植被构建技术的消落带分类、植被构建基本要求、设计和实施模式等技术规范。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年、季调节水库消落带的生态治理、绿化设计,其它调节型水库可参照使用。
本规范针对四川省水库消落带因水位周期性涨落导致的水土流失与面源污染问题,系统规定了保土截污植被构建的技术要求。本规范立足生境适应性、安全性与功能多样性三大原则,将消落带按治理需求划分为保留保护区、生态修复区和工程治理区,并对生态修复区依据淹水深度与出露时间进一步细分为轻度、中度、重度三类。在此基础上,本规范提出了从前期调查、植物筛选与配置、整地栽植到辅助工程措施的全流程技术方案,强调以乡土植物为主构建乔灌草复合群落,并配套涝渍地排水、生态基塘、土壤基质保育及定植穴防护等工程,最终通过科学的管护与监测保障植被群落的长期稳定与生态功能持续发挥。
本规范明确禁止在保留保护区进行人为干扰,促进自然恢复;在生态修复区推行以植被空间配置结合简易工程的分阶段治理模式;工程治理区则须采取生态护岸等综合治理措施。其中轻度淹水带以乔木建群种构建复合群落并建设人工截污湿地,中度淹水带构建灌草群落,重度淹水带以自然恢复为主并辅以人工撒播草本。
本规范要求优先选用耐淹、耐瘠薄且根系发达的乡土植物,禁止使用入侵物种。植物配置需根据侵蚀程度、淤积状况及净化需求灵活组合,如在侵蚀严重区域配置固土能力强的乔灌藤草,在城镇周边融入景观植物,在面源污染汇入区强化净化型草本植物的应用,并明确了乔灌草栽植与湿地植物种植的具体密度与方式。
本规范设计了涝渍土地快速排水系统以减少积水对植物生长的抑制,在原有水田塘坝基础上修筑生态基塘以形成湿地斑块,并针对不同坡度和冲刷条件选用生态袋、绿化混凝土、格宾石笼等材料实施土壤基质保育。后期管护要求对成活率不达标地块及时补植,并在蓄水前刈割草本,同时规范了涵盖工程质量、植被生长及生态效益的监测内容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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