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标准农田生态沟渠建设规范》DB32/T4633-2024,自2024年02月0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江苏省高标准农田生态沟渠建设的技术设计、实施模式、建后管护。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高标准农田生态沟渠建设。
本规范立足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实际,系统规定了生态沟渠建设的技术设计、实施模式与建后管护要求。本规范以安全高效、生态友好、因地制宜为基本原则,将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有机结合,旨在构建兼具排涝降渍、水土保持和生态净化功能的农田灌排通道。在技术层面,本规范明确了生态沟断面设计、生态护坡形式、拦截工程布置及植物配置方案;在实施层面,针对平原区和丘陵区的自然禀赋差异,分别提出分区建设模式;同时,本规范强调建管并重,对日常巡查、植物养护和设施修复等管护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以保障生态沟渠系统长期稳定运行。
本规范将生态沟渠系统划分为工程部分与生物部分。工程部分涵盖沟渠主体、节制闸、溢流坝及动物逃生通道等设施,生物部分则包括沟底与边坡上科学配置的水生、湿生植物群落。二者协同作用,通过逐级拦截、物理沉淀与生物吸收降解,实现对农田退水中氮磷等污染物的有效净化,同时兼顾灌溉水源的调蓄回用功能。
本规范不仅关注水质净化效益,更将保护农田生物多样性纳入设计要求。通过在渠道中预留生态阶梯、栖息孔洞、生态走廊等动物逃生通道和栖息空间,本规范主动为青蛙、蟾蜍等小型动物营造自然友好的生存环境,促进农田生态系统自我恢复与重构,实现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与自然生态保护的深度融合。
本规范遵循因地制宜的治理原则,根据平原区与丘陵区的地形地貌和水系特征,提出了差异化的技术实施模式。水面率较高的平原区侧重构建“生态沟消减—生态塘滞留—退水回用或排放”体系,丘陵区则强调污染物消减与灌溉水资源回用的双重功能。这种分区施策的方式确保了规范在省内不同地带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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