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7日,自然资源部制定《地质资料馆藏管理规范第2部分:成果》(报批稿)。
本文件规定了成果地质资料馆藏管理的基础设施与人员,以及成果地质资料接收、验收、整理、著录、纸质资料保管、电子文件保管、纸质资料修裱、库房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地质资料馆藏机构的成果地质资料馆藏管理工作,其他地质资料保管单位可参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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