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划是龙川县为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要求而编制的顶层设计文件。本规划以2023年为基准年,期限至2035年,立足全县3082.74平方公里地域内丰富的森林、湿地及生物多样性资源,在整合优化后20个自然保护地、总面积47246.66公顷的基础上,系统构建以自然保护区为主体、以森林公园为特色、以湿地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本规划着力破解历史遗留的重叠设置、权责不明、保护与发展矛盾突出等问题,通过完善管理体制、提升管护能力、实施生态修复与科研监测,将生态绿核区、南部生态屏障区、北部水源涵养区及中部生态踏脚石区有机串联,最终实现龙川县重要生态系统、自然遗迹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的全面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为建设美丽龙川、筑牢粤港澳大湾区生态屏障提供坚实支撑。
构建全域覆盖的保护空间格局
本规划在国土空间安全格局基础上,精准划定生态绿核区、南部生态屏障区、北部水源涵养区和中部生态踏脚石区四类功能片区。各片区依据自身保护价值和发展定位各有侧重,例如生态绿核区聚焦枫树坝水库湿地与水源涵养,南部生态屏障区则突出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及穿山甲等珍稀物种保护。通过八个自然保护区与十二个自然公园的分类分级布局,全县自然保护地面积占比达陆域国土的15.33%,形成了以枫树坝为核心、东江为生态纽带、主要山脉为廊道的网络化保护格局。
部署分期有序的规划建设任务
本规划明确了近期至2025年、中远期至2035年的双阶段目标,并列出了详尽的建设清单。近期重点完成全县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综合科学考察与总体规划编制,落实整合优化方案,初步建立统一高效的管理体制。中远期则着力于打造高质量保护地体系,通过推进黄江示范性自然保护区、霍山示范性森林公园等绿美保护地建设,并逐步完善损毁生态系统修复、人工纯林改造和野生动物监测体系,使自然保护地管理效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得到质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