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竣工验收面积测量技术规程》DB4201/T501-2016,自2017年01月05日起实施。
本规程规定了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竣工验收面积测量总则及绿地竣工验收面积测量的规定的一般规定、准备工作、控制测量、要素调查和测量、绿地竣工验收面积测量成果图绘制、绿地面积测算、成果质量检查、成果整理与提交。本规程适用于武汉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竣工验收面积测量工作。
本规程规定了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竣工验收面积测量的技术操作体系,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相关测量工作。本规程从测量条件、内容、范围到成果提交进行了全流程规范,要求采用全野外数字成图法,统一采用武汉2000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并明确了主要地物点、高程注记点及覆土厚度测量的精度指标。本规程详细规定了绿地分类、要素调查、面积测算与折算标准,强调测量成果须经二级检查一级验收,为园林主管部门的审核监督提供统一的技术依据。
本规程要求测量前须确认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完毕且现场绿化施工完成,并收集规划许可、总平面图、地下室结构图等资料。控制测量可采用导线测量、卫星定位测量等方法,平面控制点相对点位中误差不大于50mm。要素调查需涵盖绿地权属、范围及分类属性,细部点坐标宜采用极坐标法施测,地下建筑顶板及屋顶绿地覆土厚度主要通过测钎直接量取。
本规程明确配套绿地面积计算须与规划审批方法一致,并依据《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审核管理办法》分类测算。住宅项目绿地边界起止点按临路、临建筑物等不同情况分别规定。独立人工造景水域按面积30%折算、镂空植草砖停车位按25%或40%折算,建(构)筑物顶板绿化根据覆土厚度分区按80%、65%或30%折算。消防车道及阳台、室内绿化等不计入配套绿地面积。
本规程要求绿地竣工验收面积测量成果图按正方形或矩形分幅,绿地范围须标注由类型编码加流水号组成的绿地编号。地下建筑顶板及屋顶绿地需绘制覆土等厚线。成果实行二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过程检查全数进行,最终检查内业全数、外业可抽样,数学精度须满足本规程规定,不合格成果经整改后须重新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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