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浙江省住宅小区数字化安全防护设施设计,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浙江省《住宅小区数字化安全防护设施设计标准》DBJ33/T1293-2023,自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新建城镇住宅小区数字化安全防护设施的设计。住宅小区数字化安全防护设施设计应以人为本,保护居民家庭和个人隐私权。
本标准是浙江省为规范新建城镇住宅小区数字化安全防护设施设计而制定的工程建设标准,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本标准以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核心,遵循以人为本、保护居民隐私的原则,覆盖技术防范安全、燃气安全、电气防火安全、内涝安全及水质安全五大领域,并要求各子系统数据统一接入安全防护数字化管理系统,实现集中管理、实时感知与联动处置。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内新建城镇住宅小区的数字化安全防护设施设计,亦为完整社区及未来社区的创建提供技术支撑。
本标准对住宅小区的周界、出入口、公共区域及住户内部构建了多层技术防范体系,具体包括入侵报警、出入口控制、视频监控、电子巡查、楼宇可视对讲及停车场管理六大子系统。重点明确了周界无死角设防、人行主出入口采用活体生物识别、视频监控全区域覆盖并具备火焰检测与空中抛物监控能力,以及各系统记录信息须满足规定的存储时长,确保可追溯、可查证。
本标准要求住宅小区使用燃气的场所宜设置集中燃气报警控制系统,通过可燃气体探测器、报警控制器及紧急切断阀实现泄漏自动报警与气源联动切断,并将报警信息实时推送至燃气供应企业和城市监管平台。在电气防火方面,规定了非消防负荷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对剩余电流、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应急照明等系统的运行状态和故障信息,均要求接入安全防护数字化管理系统。
本标准针对地下车库、下沉庭院等地势低洼区域,要求设置内涝报警监测装置,实现积水深度、降雨量及现场图像的自动采集与上传,并接入城市内涝监测系统。同时要求生活给水水池(箱)设置水位监视、溢流报警及水质在线监测。所有安全子系统数据均由安全防护管理中心的安全防护数字化管理系统统一汇聚,实现跨系统联动指挥、事件应急处置及三维可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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