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智慧高速公路隧道运行管控系统建设技术要求》DB33/T1349-2023,自2024年01月15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智慧高速公路隧道运行管控系统建设的基本规定、系统构成、系统功能、系统性能、系统设施和系统安全。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和既有高速公路智慧化改造的隧道运行管控系统建设。
本规范规定了智慧高速公路隧道运行管控系统的建设要求,涵盖系统构成、功能、性能、设施及安全等各方面。本规范以“精准服务、主动响应、高效管理、绿色低碳”为原则,旨在通过多维度监测隧道内交通流、环境及设施状态,经数据分析与研判,实现隧道运营的智慧化管控。系统需与隧道机电系统深度融合,并鼓励采用新技术与新产品,以支撑包括实时信息服务、自主式交通控制、数字化养护及能源综合管理在内的多种智慧化应用场景,全面提升隧道的通行效率与安全水平。
本规范要求系统应具备全面的实时信息监测能力,具体涵盖隧道运行状态、突发事件及环境信息的采集。其中,运行状态须掌握路段流量、车速及重点车辆行驶状态;突发事件须识别火灾、异常停车、逆行、事故及抛撒物等;环境信息须监测洞内外光线差、能见度、路面状况等。在此基础上,系统还需向隧道上游提供超视距预警,并具备短时与长时交通状态预测功能,以支撑动态管理。
本规范明确了自主式交通控制的核心功能。系统应在隧道入口根据实时交通状态实施动态流量调控与预警。针对交通事故,须建立符合相关国标的救援预案,实现事件自动匹配、预案执行与全过程记录,并能根据应急信号智能控制疏散指示设施。此外,系统宜具备对超限、“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进行实时监测与信息查询的能力,以提升主动安全防控水平。
该规范作为浙江省地方标准,为智慧高速公路隧道的运行管控系统建设提供了统一、明确的技术依据,填补了相关领域的标准化空白,有助于规范和指导全省新建、改扩建及智慧化改造高速隧道的信息化建设。该文通过明确系统构成与功能要求,将推动隧道管理从传统被动监控向主动预警与自主式控制转变,对提升隧道内突发事件的响应速度与处置效率具有显著作用。
该规范强化了数字化养护与能源综合管理的内容,要求实现隧道资产的数字化呈现、设施与土建结构的在线监测,这将显著提升隧道设施的精细化养护水平与全生命周期管理能力。同时,通过对系统性能设定量化指标,如交通事件信息及时性不超过1分钟、预警准确率不低于85%等,该文确保了系统建设的实用性、可靠性与先进性,为公众出行营造了更安全、更高效的隧道通行环境,对促进浙江省智慧交通的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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