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内容,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内在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选择,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时代抉择,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维护全球生态安全的重大举措。
2023年12月27日,云浮市人民政府为谋划和绘制云浮市未来生态文明建设蓝图,明确生态环境保护任务,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编制完成《云浮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3-2035年)》。
本规划是云浮市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而编制的纲领性文件,规划期为2023年至2035年。本规划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立足云浮打造“粤北生态发展新高地”的战略定位,系统谋划了涵盖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安全、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和生态制度六大领域的任务体系。本规划提出构建“一带一屏两片多廊多点”的生态安全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推动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与生物多样性维护;营造绿色宜居城乡环境,倡导全民绿色生活方式;传承弘扬禅文化、石文化、南江文化等特色生态文化;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云浮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提供科学指引。
本规划着力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构建以生态防护带、生态屏障和生态廊道为主体的生态安全网络,明确到2035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83.56万亩、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07.76万亩的底线约束。同时,在经济领域严把节能环保准入关,推动石材、水泥、钢铁等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发展壮大金属智造、生物医药、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氢能等产业集群,并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统筹推进碳排放达峰行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本规划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提出推进水环境协同治理、大气污染科学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任务,强化固体废物、危险化学品及重金属风险管控,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及垃圾分类处置等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同时,本规划强调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与监管,开展水生态保护修复和物种栖息地恢复,维护生物多样性平衡,并健全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创新非现场执法监管模式,切实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本规划注重提升城乡居民生态生活质量,通过推进万里碧道、公园绿地、海绵城市建设拓展绿色空间,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广绿色建筑和低碳公共交通。在文化层面,本规划加强生态文明理念培育与宣传教育,推进环境教育基地建设,并将禅文化、石文化、南江文化等地域文化资源转化为生态文化产品,营造全民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生活的社会氛围。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