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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开始,枣阳市某矿业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南城街道史岗社区、李桥社区及鹿头镇丁庄村、张河村土地31.07亩(耕地17.18亩)建厂房及附属设施。2020年7月,枣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案查处,8月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1年8月,枣阳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该公司罚金1万元;判处公司法人代表张某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2018年4月,马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井沟乡果园山村永久基本农田14.9亩取土。2018年5月,原临夏县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6月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19年6月,临夏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马某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8年7月、11月,蔡甸区索河街道某村委会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本村土地37.88亩(耕地37.52亩)建房。2018年10月原蔡甸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5月蔡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案查处,2019年12月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0年8月,蔡甸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索河街道某村委会原村党支部书记严某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15年8月,胡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兖州区小孟二村永久基本农田23.11亩取土。2018年3月,原济宁市兖州区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5月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19年12月,兖州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胡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6万元。
2018年7月,李某某等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前仓镇善塘村土地35.72亩(耕地33.38亩)建设碎石加工厂。2019年8月,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0年11月,永康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分别判处李某某等3人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017年7月,华阴市华山镇某村委会未经批准非法转让集体土地41.67亩(耕地24.85亩)建房。同月,原华阴市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2018年9月以涉嫌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0年12月,华阴市人民法院以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判处该村委会主任孟某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2019年6月,兴仁市某矿业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下山镇马乃营村集体土地73.61亩(永久基本农田18.85亩)修建劣质煤洗选厂。2020年5月,兴仁市自然资源局立案查处,7月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1年10月,兴义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该公司罚金130万元;判处公司法人代表令狐某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15年6月,梁河县芒东镇清平村清平五组杨某某向小寨子二组村民杨某忠等人非法购买土地7.2亩(永久基本农田5.17亩)建房。2018年9月,原梁河县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以涉嫌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19年7月,梁河县人民法院以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17年1月,邵阳县某采石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岩口铺镇白地村河西组耕地13.18亩采石。2019年9月,邵阳县自然资源局立案查处,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0年4月,邵阳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对该采石场判处罚金1万元;判处公司法人代表黄某某拘役6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责令该采石场承担环境修复费用16.09万元,并在媒体上向社会公众道歉。
2008年5月开始,谢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璜土镇、利港镇土地18.14亩(耕地15.12亩)建设石料堆场。2018年6月,原江阴市国土资源局立案调查,9月经南京农业大学耕地毁坏鉴定专家组鉴定认为耕地重度毁坏,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0年12月,江阴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谢某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