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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芜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皖政秘〔2024〕50号)

天涯编制审批 2024-03-14 09:08:51 142阅读
安徽省人民政府
关于《芜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皖政秘〔2024〕50号

芜湖市人民政府、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报请批准〈芜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芜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芜湖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芜湖市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崛起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地区,是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长三角中心区城市、安徽省域副中心城市、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全国创新创业引领发展的新高地、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创新发展示范区、长三角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现代化大城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扣落实打造“三地一区”战略定位、建设“七个强省”奋斗目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芜湖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30.11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91.12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35.48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不超过606.56平方千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39%;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超过33.05亿立方米;湿地保护率不少于60%;水域空间保有量不低于176.94万亩。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以三条控制线为刚性约束条件,构建“三带两屏一圈两中心”的市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充分发挥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引领带动作用,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格局,促进与南京都市圈等城市空间协同,高质量融入合肥都市圈。依托沿江平原、低山丘陵和沿江滩地形成三大农业特色产业带和五大优质农业产业区,构建“三带五区”的市域农业空间格局,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保护、优先保护重要生态空间,筑牢长江中下游重要生态屏障,推进长江生态经济带建设;协同周边城市共建江淮丘陵森林生态安全屏障和皖南山区森林生态安全屏障,构建“一江两屏六廊多点”的市域生态空间格局。依托沿江发展轴和G60科创走廊,优化全市城镇空间布局,推进中心城市扩容提质,推进重点镇和一般镇特色化发展,构建“一主两副双轴多点”的市域城镇空间格局。

四、落实节约集约发展要求。严守城镇开发边界,控制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加强城镇空间的规划引导和统筹协调,做好分阶段时序管控,合理安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的规模、结构和布局。加大城乡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引导土地复合利用,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城市内涵式集约发展。

五、不断提升城乡空间品质。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建设现代化滨江大城市。积极擘画长江百里生态湾,优化提升主城,推动繁昌、湾沚城区发展,推进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建设。统筹安排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殡葬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合理安排居住用地,推进社区生活圈建设。严格城市蓝线、绿线、黄线、紫线管控,系统建设公共开敞空间,稳步推进城市更新。优化镇村布局,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六、加强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传承历史文脉,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的系统保护和利用。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滨江片区、古城片区和赭山片区三片历史城区以及传统特色街巷、传统村落、各级文保单位及其周围环境。强化城市设计、村庄规划,优化城乡空间形态,促进山水文化景观和城镇乡村融合发展,彰显“襟江带河、圩田水网、千湖点丘、半城山水”的城乡风貌。

七、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完善区域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强化区域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建多向复合、内联外畅的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网,优化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和城市道路网体系,提升步行和非机动车出行环境。高质量建设芜湖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和芜湖专业航空货运枢纽港,全面推进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构建畅通、高效的现代物流体系。加快构建现代水网体系,加强河湖保护,严格落实防洪、排涝、排水设施布局要求,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提高城市安全韧性。

八、坚决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强化对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依托协调矛盾冲突。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九、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提高规划、建设、治理水平。科学编制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地落实。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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