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问题描述:
地面塌陷既可由岩溶、土洞等自然洞隙发展而来,也可由地下采矿、地下工程施工等人类活动造成采空区或空洞后引发。作为一类地质灾害,它在成因上是否只要具备洞隙或采空区条件、并出现突然下陷与坑洞就应归入,而不考虑塌陷范围或深度大小?
已解决
请先登录后回答问题
立即登录
回答 1
定义
地面塌陷是由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洞隙或采空区上部及周边的岩土体突然向下陷落,导致地面快速沉降、开裂形成塌陷坑洞的地质现象。
英文
词语的英文定义是 ground collapse。
补充说明
认定要件是否包含规模
原文定义没有把塌陷范围、深度或坑洞尺寸作为构成要件,因此从定义本身看,只要存在洞隙或采空区条件,并发生岩土体突然向下陷落、形成坑洞,即可归入地面塌陷,规模大小不影响定性。
实践中,具体调查、监测或治理分级可能会按影响范围、深度和危害对象另行划分,但那属于后续处置或风险分级,不是该术语成立的前提。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