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问题描述:
剥采区在定义中被限定为采用池浸、堆浸工艺开采后形成的裸露空场、边坡,那么采用其他开采工艺形成的类似裸露场地是否就不能称为剥采区?这一限定与稀土矿山的工艺背景有何直接关联?
已解决
请先登录后回答问题
立即登录
回答 1
定义
剥采区是采用池浸、堆浸工艺开采,剥离了表土、开挖了矿体后形成的裸露空场、边坡。
英文
词语的英文定义是 stripping area。
补充说明
与开采工艺的关联
定义把剥采区限定在池浸、堆浸工艺,是因为这两种工艺在稀土矿山中会产生典型的表土剥离与矿体开挖形态,形成的空场和边坡是生态修复的直接对象。其他采矿方法产生的裸露场地,其形态、失稳风险和修复重点不同,通常不按剥采区归类。
是否排除其他工艺
从定义表述看,剥采区并不泛指一切采剥裸露面,而是专指池浸、堆浸条件下的场地。若采用原地浸矿等不形成同类空场、边坡的工艺,即使存在表土扰动,也不属于这里的剥采区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