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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用户6178
2026-07-31 03:00:17
48
问题描述:
在建设项目中,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等环节时,想了解应采取哪些具体措施来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特别是在防渗、监测和应急方面有哪些要求。对于可能受影响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目标或饮用水功能区域,是否有更严格的规定?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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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用户58548
2026-07-31 05:10:17
最佳答案

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应坚持源头控制、分区防控、跟踪监测和应急响应的防控原则,并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采取防渗、监控和应急方案,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

项目应对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运输、回收、处置、排放的装置、设备设施及场所,提出防腐蚀、防渗漏、防流失、防扬散等具体措施。

防渗及监控要求

应根据环境保护目标的敏感程度、项目平面布局、水文地质条件等采取防渗措施,并提出有效的土壤、地下水监控和应急方案。

敏感目标保护

对于可能受影响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目标,应提出保护措施;涉及饮用水功能的,强化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确保饮用水安全。

重点监管单位要求

涉及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需提出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相关要求,以及对现有污染的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

重金属及特定行业要求

涉及铅、汞、镉、铬、砷、铊、锑等重金属化合物生产项目应做好分区防渗,地面以下输送含重金属污染物介质的废水管道应设置防渗良好、便于检修和监控的管沟,并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控井。铬盐行业输送含铬物料的工艺管道应地面可视化。

#108d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