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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海洋环境污染损害?其违法行为应如何处罚?

微信用户611实施监督 2022-05-05 20:33:52695 举报


  • 海洋环境污染损害是指直接或间接地把物质或者能量引入海洋环境,产生损害海洋生物资源、危害人体健康、妨害渔业和海上其他合法活动、损害海水使用素质和减损环境质量等有害影响。

    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七十三条规定,违反该法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依照该法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或者责令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并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罚款数额按日连续处罚;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1)向海域排放该法禁止排放的污染物或者其他物质的。

    (2)不按照该法规定向海洋排放污染物,或者超过标准、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

    (3)未取得海洋倾倒许可证,向海洋倾倒废弃物的。

    (4)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海洋环境污染事故,不立即采取处理措施的。

    有上述第(1)(3)项行为之一的,处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上述第(2)(4)项行为之一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选自《自然资源管理知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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