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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路某某破坏耕地案如何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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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开始,路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淄川区西河镇中坡地村耕地9.25亩(永久基本农田7.61亩)堆放黏土。2020年4月,淄川区自然资源局立案查处,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同年11月,淄川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路某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