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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马鞍山市杨某某非法占地案如何处罚的?

国心实施监督 2021-12-23 08:01:00862 举报


  • 2018年12月,杨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马鞍山市花山区濮塘镇凤山村土地29.4亩(永久基本农田16.39亩)加工石子。2019年6月,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案查处,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0年8月,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杨某某承担涉案地块复垦费用90.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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