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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将从哪些方面遏制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国心实施监督 2020-08-16 14:52:001471 举报


  • 2020年7月31日上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和《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并召开新闻发布会。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此次发布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列举了当前最突出的、最显而易见的8类典型违法情形。

    此次通知明确的“八不准”具体包括,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法“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针对不准违法“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如何落实?

    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司长张天佐解释说,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没有宅基地但符合当地宅基地分配条件的农户,需要建房的,必须按照程序提出宅基地和建房申请。他指出,在审批中,原则上优先使用村内空闲地、未利用地,尽量少占和不占耕地。确实需要占用耕地建房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依法经过审批以后才能在批准的土地上建房,不得未批先建、边批边建、少批多建,这都是有关落实“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相关的制度要求。

    陈尘肇强调说,用地单位和个人都要树立依法依规用地意识,要知道未经批准占用耕地建房屋是违法违规不可以干的。另一方面,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乡镇以及村组干部,要知道耕地是受到国家严格保护的,在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的时候,或者是在给老百姓批宅基地时,要看看是不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是不是占用耕地,不能违法批准,或者越权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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