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9日,汕头市濠江区自然资源局为顺利推进濠江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落实国家、广东省及汕头市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增强濠江区海绵城市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编制完成《汕头市濠江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3-2035年)》公示稿。
本规划优化濠江区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具体建设指标,细化分解各分区海绵城市改造和建设任务要求,明确海绵城市相关设施的布局、规模和建设要求,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责任主体,从而指导濠江区海绵城市的近期、远期建设,充分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
本规划是指导濠江区海绵城市建设系统性、整体性推进的专项文件,规划范围为濠江区行政辖区(含保税区协调区),期限为2023—2035年。本规划立足濠江区“山、水、田、城、海、岛”的空间格局,以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综合技术手段,构建“自然海绵与人工海绵”融合系统。本规划全面评价了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现状问题,明确了至2035年全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总体目标,构建了水生态修复、水安全保障、水环境改善、水资源利用四大系统规划,并制定了七类功能分区指引、三级管控分区体系及近期47个建设项目,同时从监测评估、组织、制度、资金、人才、社会参与等方面强化规划保障。
本规划系统梳理了濠江区存在的防洪(潮)体系不达标、雨水管网过流能力不足、部分泵站排水能力不足、内涝积水点、水体污染、硬质化加剧、生态基流不足、水资源供需矛盾等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确定了核心指标6大类16项,明确至2025年全区50%以上面积达标、至2035年全区达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69%、年径流污染削减率达48%、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达50%。
本规划将全区划分为七类海绵城市功能分区,针对各分区特征提出差异化建设策略;构建三级管控分区体系(1个一级、16个二级、42个三级),将核心指标分解至三级分区。在系统规划层面,明确水面率不低于1.83%,生态岸线率至2035年达75.7%;防洪(潮)标准远期提升至10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为50年一遇;通过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改善水环境;提出雨水资源化利用率2035年达0.67%、生态补水量利用率达7.81%的目标,并规划新建2座再生水厂。
本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及防洪排涝、污水、绿地系统、排水防涝等专项规划充分衔接,确保指标一致、措施协调。本规划提出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纳入规划许可条件,建立全过程管控机制;同时从监测评估、组织保障、制度保障、资金保障、人才保障、社会参与六个维度构建实施保障体系,推动“智慧排水”与公众参与,保障建设落地。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