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钢渣沥青混合料施工技术规程》DB14/T2912-2023,自2024年04月0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沥青路面用钢渣沥青混合料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原材料技术要求、配合比设计、铺筑施工、施工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各等级公路沥青路面面层,其它道路可参照执行。
本规程立足山西省公路建设实际,系统规定了钢渣沥青混合料在沥青路面面层施工中的全过程技术要求,涵盖原材料选用、配合比设计、混合料铺筑及施工质量管理等关键环节。本规程明确钢渣粗集料须采用陈化时间不低于12个月、粒径大于10mm的转炉或电炉钢渣进行二次加工,其浸水膨胀率、游离氧化钙含量及浸水压碎值等体积稳定性指标须满足严格限值;在配合比设计上,针对钢渣与常规集料密度差异,提出了基于密度换算的矿料配合比修正方法及钢渣有效相对密度测定方法,以保障级配精度与最佳沥青用量的确定。在施工层面,本规程对拌和温度与时间、摊铺碾压工艺及养生开放交通条件均作出了细化规定,确保钢渣沥青路面的施工质量与路用性能。
本规程以钢渣的体积稳定性为控制主线,从源头对钢渣粗集料提出陈化时间、游离氧化钙含量及浸水膨胀率等硬性指标,并配套浸水压碎值、浸水胀裂率等专项试验方法进行质量把关。在配合比设计阶段,针对钢渣集料密度显著高于常规集料的特点,规定了密度法修正矿料合成级配的具体步骤,并引入真空法、沥青浸渍法分别测定不同沥青类型混合料的理论最大相对密度,从而科学确定矿料比例与最佳沥青用量,确保混合料满足空隙率、马歇尔稳定度等关键技术要求。
本规程对钢渣沥青混合料的拌和、运输、摊铺与碾压全过程提出了针对性技术措施。考虑到钢渣集料的吸热特性,拌和生产温度须在普通沥青混合料基础上提高5℃至10℃,并严格限定干拌与湿拌的最短时间。现场施工强调高温、紧跟、高频、低幅、慢压的碾压原则,并通过铺筑试验段确定合理的摊铺速度、碾压速度与温度。此外,本规程要求摊铺初始压实度不低于80%,并须待路面完全自然冷却至50℃以下方可开放交通,以保障压实效果与结构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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