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后期管理技术导则》DB32/T4604-2023,自2024年01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建设用地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后期管理的对象、基本原则、工作程序及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建设用地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后期管理。本文件不适用于放射性污染和致病性生物污染地块的风险管控和修复后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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