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2日,自然资源部发布《水热型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技术要求》(报批稿)。
本文件规定了水热型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术语和定义、总则、地热资源利用方式、开发利用设计技术要求、运行技术要求、安全生产、开发利用评价和报告编制及资料归档。本文件适用于水热型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的方案编制和审查、设施建设、运行等工作。
本规范规定了水热型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涵盖术语定义、利用方式、设计施工、运行监测、安全生产、评价及报告编制等环节。本规范以地质勘查成果为设计基础,要求遵循可持续开发、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原则,科学利用地热资源的热能、流体及化学组分,并明确具备条件时应实施梯级利用。本规范强调地热开发须采用“采-灌方式”,确保开采与回灌规模在资源允许范围内,并对地热生产井、井室、井口装置及水泵等设施提出了具体的技术指标。在运行阶段,本规范规定了常态化的监测记录与维护管理制度,并对钻井、电气、有限空间作业等关键环节设立了安全准则,以防范地质与环境风险。
本规范要求开发设计必须以充分的勘查资料和条件评估为基础,其中热能利用项目须严格按“采-灌方式”设计,确保开采与回灌在同一热储且规模可控,并应通过解析法或数值法对布井方案进行模拟优化。利用设计方面,本规范提出了明确的地热能利用率计算方法与指标要求,规定设备与管材需根据流体腐蚀性、结垢性等特征进行针对性选材,同时要求尾水必须回灌或达标排放,以保障地质环境稳定。
本规范构建了涵盖开采量、回灌量、温度、流体压力等关键参数的日常监测记录体系,要求利用系统保持标识清晰并定期维护,确保地热能利用率等核心指标持续满足设计要求。在评价阶段,本规范规定须按月度、年度统计开采与回灌数据,计算热能利用率和回灌率等指标,综合分析能效水平及实际利用与设计指标的差异,以明确后续优化方向,并最终形成年度开发利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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