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0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规范广东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方法,制定广东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加固和拆除的建筑工程的绿色施工评价。
本规范系对原广东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的局部修订,旨在适应技术进步与绿色建造新要求,系统规范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绿色施工评价方法。本规范将评价内容拓展为绿色施工管理、环境保护、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能与能源利用、节地与土地资源保护、人员健康与保护七大要素,并新增“人员健康与保护评价指标”及“创新与创效”章节,强调改善作业条件、减轻劳动强度,鼓励施工技术创新。评价体系沿用控制项、一般项、优选项三类指标,覆盖地基与基础、结构工程、装饰装修与机电安装三个施工阶段,通过批次评价、阶段评价和单位工程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按得分确定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为广东省工业与民用建筑等工程的绿色施工水平提供量化评判依据。
本规范围绕绿色施工管理、环境保护、节材、节水、节能、节地及人员健康与保护七大核心要素展开,每个要素下设控制项、一般项和优选项。控制项为必须达标的强制性条款,一般项根据实施情况计分,优选项则对难度较大或要求较高的实践给予加分,形成完整的指标框架。评价贯穿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装饰装修与机电安装三个阶段,确保施工全过程的绿色管控有据可依。
本次修订针对性地增加了“人员健康与保护评价指标”章节,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活设施标准、劳动强度控制、职业病预防等提出具体要求,并鼓励应用建筑工业化、智能可穿戴设备等改善劳动条件。同时,增设“创新与创效”章节,对装配式施工、BIM技术应用、建筑机器人、清洁能源利用等技术创新活动给予单独加分,单项加0.5至1分,总分不超过5分,以引导施工企业加大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
本规范规定了批次自评价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每阶段不少于一次的频次要求,并给出要素得分折算、批次得分加权、阶段评价得分及单位工程总分的具体计算公式。单位工程绿色施工等级依据控制项达标情况、总得分、优选项总分和技术创新加分四项条件综合判定,总分90分及以上且优选项不少于25分、技术创新加分不少于3分可评为优良,65分及以上为合格,形成了清晰、可操作的等级划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