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文档信息
免费
名称:2023.11.14-《有机化工工程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docx

2023年11月1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为在有机化工工程项目建设中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工程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公众权益和公众利益,以及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利用,制定《有机化工工程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

有机化工工程项目必须执行本规范。有机化工工程项目应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生产、保护环境和资源利用的原则。

本规范是用于指导有机化工工程项目建设的全文强制性国家标准,属于工程项目类规范,是保障项目规模、布局、功能、性能及关键技术措施的控制性底线要求。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扩建有机化工工程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建设活动,涵盖规划选址、设计、施工、验收、维修及拆除等环节。在内容架构上,本规范围绕安全生产、生态保护和资源节约三大原则,系统规定了储运系统、工艺装置及公用工程辅助设施的技术要求。其中,储运系统着重对可燃液体、液化烃、助燃气体等危险物料的地上储罐和装卸设施提出防火间距、成组布置和安全泄放等强制性规定;工艺装置明确了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必须配备安全仪表系统及紧急停车设施;公用工程方面则对给排水、电气、热力、控制、电信及三废处理等辅助系统作出了确保本质安全与污染防治的底线要求。

规划选址与布局的强制规定

本规范明确厂址必须位于依法合规设立的化工园区或综合工业园区内,且符合园区发展规划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同时,本规范严格禁止在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地震断裂带、地质灾害易发区及蓄滞洪区等敏感地段选址,并规定公路和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严禁穿越生产区,从源头防范外部安全风险。

关键工艺与储运设施的安全要求

本规范对涉及易燃易爆、极度高度危害介质的设施提出刚性安全措施。例如,要求液化烃储罐组内的储罐数量严格受限,可燃液体地上立式储罐必须设置消防冷却水系统;特定装置如光气合成装置严禁布置在地震高烈度区及人口密集区上风侧,氢氰酸储罐不得设在装置区内,以最大限度降低事故风险。

施工拆除与环境监测的全周期管控

本规范强调施工前必须具备合格的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忌油系统须经脱脂处理,压力管道和容器必须进行压力试验。在拆除活动中,必须制定污染防治方案,对有毒有害物质、危险废物分类处置,防止污染土壤和水体。运营期则要求建立自行监测方案和规范化排放口,确保全生命周期内环境风险受控。

《有机化工工程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第1页
第 1 页
已加载前 1 页,共 31 页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