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村户厕建设技术规范》DB21/T3850-2023,自2023年11月3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卫生户厕建设的基本要求,及设计、施工、验收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农村三格式、双坑交替式、集中下水道收集式户厕的建设,其他类型农村卫生户厕建设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立足辽宁省农村实际,系统规定了农村三格式、双坑交替式及集中下水道收集式户厕建设的基本要求,涵盖设计、施工与验收全流程。本规范强调户厕建设应充分考虑区域规划、经济条件与居民习惯,科学选型,并针对辽宁寒冷气候提出严格的防冻保温措施,包括基础埋深须不小于区域最大冻结深度、供水管与化粪池须采取有效保温等。在技术细节上,本规范对厕屋面积、净高、采光通风、卫生洁具的节水防臭性能、化粪池的容积配比与密封性、以及管材的材质与坡度等均给出了明确的量化指标,旨在为全省农村户厕的新建与改造提供统一、规范的技术依据。
本规范要求依据村庄发展、地理条件及农户实际,优先在有污水管网地区选用集中下水道收集式户厕,其他地区宜选用三格式或双坑交替式户厕,并须通过科学选址使化粪池靠近厕屋、位于主导风向下风向,同时确保清掏作业空间。厕屋设计强调结构安全、防冻抗老化,独立式厕屋净高不低于2米,地面须防滑且高出室外地面100毫米以上。
本规范对化粪池的现场砌筑、预制安装及密封性抽检提出严格要求,明确三格式化粪池容积比宜为2:1:3且总有效容积不小于1.5立方米,双坑式每池有效容积不小于0.6立方米。基坑回填须分层密实,进粪管坡度应大于20%,且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卫生洁具须选用节水型直排或冲水式便器,确保连接密封,排气管应高出厕屋500毫米并设置防雨帽。
本规范规定施工全过程应建立可追溯的户级档案,关键工序须自检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尤其强调化粪池的防渗漏及防冻措施必须达标。竣工验收时,须提交包含竣工图、地下构筑物试验报告及材料合格证书在内的完整资料,对厕屋、洁具、化粪池及管材等各分项逐一核验,确保所有建设内容符合设计与施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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