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术规定是面向重庆市室外排水工程设计文件编制的系统性技术依据,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室外排水专项工程与附属排水工程,涵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本规定在总结既有编制深度规定实施效果的基础上,结合行业规范更新与山地城市特点,对设计文件的完整性、编制深度和表达形式提出了明确要求。本规定从总则出发,围绕排水管渠、泵站、污水处理厂、雨水调蓄设施及水环境综合治理等核心工程类型,分阶段详细规定了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及信息模型等成果的具体编制内容与技术要点,旨在通过统一标准促进室外排水工程设计成果质量的全面提升。
方案设计阶段编制要点
本阶段的设计说明书部分,要求阐明项目概况、设计依据和区域现状,并围绕工程规模、排水体制及系统总体布局等关键内容进行方案比选论证。图纸部分则主要侧重于总体布置和主要工艺图,用以清晰表达工程系统的整体方案布局、主要构筑物型式及工艺流程,为后续深化设计确立基本框架。
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要点
本阶段的设计说明书部分,需在上阶段成果基础上深化优化,详细论述工程规模、进出水水质、处理程度及各类专项设计方案。设计图纸则要求提供更为详尽的工艺图、总平面布置图及主要建构筑物结构设计图。该阶段新增信息模型编制要求,规定模型需整合各专业数据,并满足正确性、协调性检查,以实现三维协同设计。
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要点
本阶段的设计施工总说明重点交代工程概况、设计依据以及对初步设计的优化变更情况。设计图纸部分全面深化,要求绘制所有管段的平面与纵断面图,提供各单体构筑物详尽的工艺、建筑、结构、暖通、电气及自控施工图,并明确了计算书、设备材料表等详细交付内容,直接指导现场施工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