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要求第8部分:城镇燃气》DB3707/T098.8-2023,自2023年11月23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城镇燃气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的基本要求、储备方式、储备种类和数量、管理及维护。本文件适用于规范和指导潍坊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各部门应对城镇燃气灾害,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的种类、规模和数量。
本文件作为潍坊市地方标准《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要求》的第8部分,专门针对城镇燃气领域确立了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的规范化要求。本标准从物资储备的基本要求、储备方式、储备种类与数量以及管理与维护等维度,构建了系统性的技术框架。其核心目的在于通过建立分级负责、重点突出、形式多样的储备体系,确保在城镇燃气事故发生时有充足、适用且状态良好的物资可供调度,从而高效支撑现场应急处置与救援行动,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
本文件确立了以实物储备和合同储备为主,动态周转为辅,并辅以协议企业实物储备、生产能力储备及队伍储备的多元化物资储备模式。对不同物资依其使用率、急需程度、市场供应状况等因素,明确了差异化的储备策略,如将使用率低但急需程度高的物资纳入政府实物储备,将不适宜政府储存的物资交由协议企业储备,旨在广开供应渠道,构建完备的物资保障网络。
本文件规定了城镇燃气应急救援物资在配置时需兼顾实用性、先进性与安全性,并特别指出应优先选用防爆工具,非防爆工具须在确认无爆炸危险后方可使用。同时,通过列举物资储备清单,为各责任单位提供了具体参照。在管理上,文件要求建立部门会商、计划论证和储备监管等制度,并对储存场所的条件、日常维护保养及台账记录等均作出了详细规定,确保物资随时处于可用状态。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