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停车场(库)交通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DB43/T2761-2023,自2023年12月27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停车场(库)交通设施的建设总则、交通设施分类、交通管理设施、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其他设施、设施的管理及维护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停车场(库)。
本规范系统规定了湖南省停车场(库)交通设施的建设、管理及维护要求,适用于新建、改建或扩建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放场所。本规范以科学合理的交通组织为核心,强调交通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本规范将交通设施划分为交通管理设施、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设施三大类,并对各类设施的设置原则、技术参数、制作方法及日常养护责任作出了详尽规定,构建了从出入口到内部通道、从标志标线到智能化系统的全链条标准体系。在具体实施上,本规范注重保障行人安全与无障碍通行,对停车位尺寸、通道宽度、限高限速、防火安全等均有明确量化指标,并要求大型停车场(库)配备智能化系统以实现信息化管理,同时强调了交通安全宣传的制度化落实,覆盖“拒绝酒驾”“场内禁止儿童玩耍”等重点内容。
本规范将停车场(库)标志分为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路标志及其他标志,并明确了各类标志适用的场景、安装位置和技术要求。例如,在入口处须设置限速、限高、禁止烟火等禁令标志,在行人密集区须设置注意行人警告标志及人行横道线,在地下坡道和弯道处须设置线形诱导标及凸面反光镜。标线方面,本规范详细规定了停车让行线、减速让行线、网状线、导向箭头及各类停车位标线的施划方法和尺寸标准,并强调大型停车场宜以不同颜色区分停车位、行车道与交通方向,确保导向信息的系统连续性与一致性。
本规范要求停车场(库)须在立柱、墙阳角等突出部位设置防撞护角,在坡道及出入口设置减速丘和护栏,在视线盲区安装反光镜,并明确车轮挡、反光防护桩等防护设施的安装细则。在智能化系统方面,大型和特大型停车场应配置车辆出入管理、电子收费、停车引导、视频监控及公众移动通信服务等系统,并与消防联动系统和公安机关联网接口预留兼容。管理层面,本规范规定经营管理单位须建立巡查、人员培训及安全宣传制度,标志标线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交通安全设施至少每半月检查一次,发现破损须及时修整或更换,确保设施始终处于清晰、完好状态。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