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8日,自然资源部按照自然资源行业标准制定程序要求和计划安排,组织有关单位制定了《矿产资源定期调查规范第3部分:外业工作》(报批稿)。
本文件规定了固体矿产查明矿产资源定期调查外业工作的范围、目的任务、一般要求、工作流程、工作准备、调查对象实地调查、调查单元数据修订、调查单元成果编制和质量控制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固体矿产查明矿产资源定期调查的外业工作。
本规范是《矿产资源定期调查规范》系列的第3部分,专门针对固体矿产查明矿产资源定期调查的外业工作制定。本规范以“验实”为核心目标,规定了外业工作的目的任务、一般要求、工作流程、工作准备、调查对象实地调查、数据修订、成果编制及质量控制等全链条技术要求。外业工作须在内业工作完成后开展,通过现场核对、地质测量、采样化验等方式,对内业形成的矿产资源数量、质量、结构和空间分布信息进行实地核实,补充缺失信息,修正错误数据,解决存疑问题,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本规范适用于生产矿山、关闭(停产)矿山、闭坑矿山、已利用矿区未占用矿产资源、未利用矿区及已批准压覆矿产资源等六类调查对象的实地调查。
本规范将外业调查对象划分为六种类型,并针对每类对象的特点制定了差异化的调查方法和核查重点。对于生产矿山,重点通过空间位置抽测、矿石品位抽样检查和图件核实来验证资源储量信息的可靠性;对于关闭或闭坑矿山,侧重于现状确认和空间位置核实;对于未利用矿区和未占用矿产资源,重在确认其未被开采的原始状态及探矿工程位置的真实性。
本规范构建了从工作准备到成果编制的完整外业工作流程。工作准备阶段要求系统收集并梳理内业成果及存疑问题,设计调查路线;实地调查阶段按对象类型分别规定数据调查、空间核实、品位核实、图件核实和影像留痕等操作细则;调查结束后须进行数据修订和成果报告编制。全过程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包括检查外业工作的全面性、资料充分性、图表修订依据及存疑问题的解决情况。
本规范高度重视调查过程的可追溯性和证据效力。要求所有修正、补充和存疑信息均须记入外业工作问题解决情况一览表,注明修订依据或无法解决的原因,并由相关人员签字或盖章留痕。同时,要求在矿山井口、露天采场、钻孔封孔桩等标志性场地进行附带坐标和日期信息的影像记录,形成完整的野外调查证据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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