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省假山工程技术水平,规范假山工程建设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增强景观艺术效果,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山东省《假山工程技术标准》DB37/T5258-2023,自2023年12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地及区域绿地范围内的假山工程。
本规范系针对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地及区域绿地范围内的假山工程,系统规定了材料、设计、施工、工程质量验收、工程维护及档案管理等全流程技术要求。本规范以提升假山工程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增强景观艺术效果为核心目标,强调继承传统掇山技法并融合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从方案设计到施工图设计建立了完整的技术管控链条。在施工环节,本规范对掇山、置石、土石假山及假山组合单元等关键工艺提出了明确的操作标准,并配套规定了水电安装、植物栽植、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的具体要求,为假山工程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提供了技术依据。
本规范提出假山设计应继承传统技法,借鉴山水画构图章法,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满足抗震、抗风雪等结构安全要求。设计分为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阶段,方案阶段需勘察现场、选择适宜石料并明确山体形态与体量,施工图阶段则需编制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及结构详图。材料方面,山石挑选强调大小搭配、形态多变、质地色泽纹理一致,且应优先选用本地山石,合理利用废弃石块以保护生态环境。
本规范将施工分为基础、掇山、置石、土石假山及组合单元等环节,对传统“安、连、接、斗、挎、拼”等技法进行了标准化阐释,并对底层、中层、顶层的山石堆叠及勾缝工艺提出详细质量控制要求。工程质量验收按检验批、分项工程至单位工程逐级进行,要求假山布局及标高尺寸符合设计,组合形态不存在沉降缝,配套水电系统运行正常,隐蔽工程须经验收并形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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