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规范》DB61/T1637-2022,自2023年01月07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水电站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中的基本要求、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处置、文件管理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绩效评价及持续改进等方面的工作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单站总装机容量0.5MW~50MW(不含)的水电站双重预防机制建设,0.5MW以下的水电站参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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