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划是全国防沙治沙事业在2021至2030年间的总体行动纲领。面对我国沙化土地面积大、分布广、危害重的严峻形势,规划以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为核心理念,确立了保护优先、重点修复、适度利用的总体思路。
确立分区施策的总体布局与核心目标
规划将全国沙化土地划分为干旱沙漠及绿洲区、半干旱沙地、青藏高原高寒区、黄淮海平原湿润区及沿海沿江湿润区等五大类型区,明确了各区域的主攻方向。在此基础上,规划设定了至2025年完成1.02亿亩沙化土地治理任务,至2030年完成1.86亿亩治理任务并使全国67%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治理的量化目标,力求实现沙区生态状况的根本好转。
构建分类保护与重点治理并重的防治体系
规划强调预防为主,通过划定封禁保护区、纳入自然保护地体系、落实林草保护制度等措施,对原生沙漠戈壁、已治理沙化土地及待治理沙化土地实行分类保护。同时,在内蒙古东部、库布其沙漠、河西走廊等七个重点建设区域,因地制宜采取封山育林、工程固沙、退化植被修复、人工造林种草等综合措施,集中力量推进沙化土地综合治理。
推动绿富同兴的沙产业适度发展
在严格保护生态和水资源可承载的前提下,规划提出因地制宜发展经济林果、饲草料、中药材等特色种植业和加工、养殖业。同时,依托沙漠、戈壁等独特地貌与景观资源,适度建设沙漠自然公园、发展生态旅游,并鼓励探索光伏治沙等新能源开发模式,旨在实现治沙增绿与群众增收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