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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3.04.19-重庆市《中心城区“四山”建筑风貌规划设计导则》YGZB 06-2023.pdf

2023年4月19日,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为提升“四山”建筑品质的要求,规范“四山”开发建设行为,实现“四山”资源合理有度利用,有效指导中心城区“四山”建筑的风貌设计和规划管理,制定《重庆市中心城区“四山”建筑风貌规划设计导则》YGZB06-2023。

本导则适用于重庆市中心城区“四山”范围内,新建、改建及扩建的设项目,以及根据《重庆市中心城区“四山”范围内违法建筑分类处置指导意见》(中心城区四山办发〔2022〕13号)被纳入保留升级类建筑的风貌整治。重庆市中心城区“四山”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除应符合本导则外,还应符合国家及重庆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本导则立足于重庆市中心城区缙云山、中梁山、铜锣山、明月山的生态保护与品质提升需求,对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及保留升级类建筑的风貌整治提出系统性技术指引。本导则强调建筑应融入周边自然环境,遵循小尺度、小体量的布局原则,严禁平山填坑、毁林建房与大开挖行为,突出“大保护、微开发、巧利用”的理念。在具体管控上,本导则从建筑体量、屋顶形式、立面造型及色彩材质四个维度构建了完整的技术框架,要求建筑掩映于山林之中,不得遮挡山脊线与森林树冠,并倡导就地取材、采用乡土建造方式。此外,本导则还对保留升级类建筑的风貌整治、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外部环境整治以及夜景灯饰设计等进行了规范,旨在实现建筑与自然环境的和谐统一。

体量与布局管控

本导则明确建筑物宜以一至二层为主,高度原则上不超过12米,从重要景观视线节点观看时不得遮挡山脊线、森林树冠和崖壁景观。建筑群组合应采用山地院落或平坝院落式布局,充分结合地形高差,形成错落有致、绿树掩映的山地特色景观,避免简单划一的行列式布局。

屋顶与立面风貌引导

本导则要求屋顶形式应因地制宜,宜采用坡度不大于30度的坡屋顶,禁止使用高饱和度彩钢棚。屋顶色彩以青灰色系为主,蓝灰色系、褐灰色系为辅。建筑立面应体现地域特色,注重划分比例与立面肌理的传承,墙面整治优先采用清洗方式,保留青砖、石墙、木板墙等原有质感,避免使用未修饰的水泥砂浆抹面或白瓷砖贴面。

色彩材质与细节规范

本导则规定建筑色彩应优先采用木、石、瓦、草等乡土材料的本色,单栋建筑色彩不宜超过三种,严禁使用与自然环境形成强烈反差的鲜艳颜色。建筑材料宜就地取材,鼓励使用土、木、石、砖、瓦、竹、草等,禁止使用彩钢棚、石棉瓦、不锈钢等与乡土风貌差异较大的材料。同时,空调外机、配电箱及各类管线应进行规整遮蔽,保障立面整洁。

重庆市《中心城区“四山”建筑风貌规划设计导则》YGZB 06-2023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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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中心城区“四山”建筑风貌规划设计导则》YGZB 06-2023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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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中心城区“四山”建筑风貌规划设计导则》YGZB 06-2023第3页
第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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