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是河南省为规范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收集处置而制定的工程建设标准,涵盖源头减量化、分类收集存放、资源化利用与处置、量化评价等全过程。标准明确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各方职责,要求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遵循“源头减量、场内处置、场外处置”的优先次序。在技术上强调采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优化施工组织,推行模块化设计、永临结合、工厂化预制等措施从源头减少垃圾产生。对建筑垃圾实行分类收集与存放,鼓励现场资源化利用,将其转化为再生骨料、再生砖砌块等产品,并建立了以实际产生量、减量化程度和资源化利用率为核心的量化评价体系。
全过程管控体系
标准构建了“减量化—分类收集—资源化利用—量化评价”的闭环管理体系,明确参建各方职责,要求通过专项方案和信息化手段实现全过程精细化管控,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减少建筑垃圾排放,实现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与无害化。
源头减量化技术
通过推行装配式建造、BIM精准算量、成型钢筋加工、数字化模板排版、机电深化设计等技术措施,结合材料采购管理和成品保护等管理手段,系统性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废料产生,提升材料整材使用率,避免因设计错误或施工返工造成的浪费。
分类与资源化利用路径
将建筑垃圾按产生过程和材质细分为工程渣土、金属类、无机非金属类、木材类、塑料类等,规定分类收集存放的设施与标识要求。明确各类垃圾的资源化再生方向,如废弃混凝土破碎加工为再生骨料用于道路工程或制成再生砖砌块,金属、木材等分类回收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