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河南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方法,保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制定河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41/T125-2023,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适用于我省新建、改建、扩建和既有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标准的规定。
本标准是河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的专用技术标准,由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主编,联合多家施工、检测及咨询单位共同修订完成。该标准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重要技术更新,新增了外墙防水工程、幕墙工程及分部工程质量验收三个章节,同时删除了细部工程中关于散热器罩的过时条文,并对幕墙工程的主控与一般项目验收内容作出框架性规定。标准内容覆盖总则、术语、基本规定以及抹灰、外墙防水、地面等十四个主要章节,全面系统地规范了从基体处理到竣工验收的全流程质量管控要求,旨在统一验收方法、保障工程质量。
本次修订聚焦于补充新型施工技术的验收依据,新增幕墙与外墙防水章节填补了行业监管空白。同时,删除落后工艺条文使标准更贴合当前施工实际,并针对幕墙验收的特殊性,明确其具体验收细则需参照专项技术标准执行。
该标准适用于河南省内新建、改建、扩建及既有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条文明确规定,施工合同与设计文件对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标准,且在质量验收时必须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配套使用,具有严格的强制约束力。
标准从材料进场复验、隐蔽工程验收、检验批划分到检查数量均作出了严格规定。例如,要求对水泥的凝结时间、防水涂料的低温柔性、人造板材的甲醛含量等关键指标进行复验,并明确了抹灰工程、门窗工程等各分项在不同施工环境下的具体抽查比例。
本标准的发布与实施,为河南省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的规范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和法治保障。在行业层面,它彻底取代了原本参照的过期地方评定标准,有效解决了因施工工艺进步、新材料涌现而带来的监管滞后问题,统一了河南省区域内装饰装修工程的“度量衡”。通过强制要求材料复验和隐蔽工程记录,标准从源头阻断了不合格建材流入施工现场的路径,显著提升了工程质量的整体可靠性。在安全保障方面,新增的幕墙工程验收条款对预埋件拉拔强度、防火防雷及结构胶相容性提出了严苛要求,极大降低了高层建筑外围护结构脱落的安全隐患。同时,该标准紧密对接多部国家通用规范,将环保性能、放射性物质限量等绿色指标纳入竣工验收核查,促使施工企业必须优先选用绿色建材并规范施工工艺,对推动省内建筑装饰行业向绿色化、高质量转型具有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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