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路水土保持工程技术规范》DB13/T5780-2023,自2023年08月28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公路水土保持工程的基本要求、总体布局、设计要求、施工要求和工程管理。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路水土保持工程建设。
本文件为河北省地方标准,规定了公路水土保持工程的基本要求、总体布局、设计要求、施工要求与工程管理等内容。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路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系统构建了涵盖表土保护、土地整治、拦渣、斜坡防护、防洪排导、降水蓄渗、植被建设、临时防护及防风固沙等九大措施体系。文件强调“因地制宜、安全可靠、技术可行、注重生态”的原则,并针对山丘区、平原区及坝上风沙区分别提出了差异化的布局要求与防治重点,旨在全过程控制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恢复路域生态环境。
标准构建了完整的九大措施体系,并按山丘区、平原区、坝上风沙区三大防治分区明确了工程布局要点。山丘区注重截排水与弃渣场拦挡,平原区强调耕作层保护与沉沙措施,坝上风沙区则突出地表结皮保护与防风固沙。
文件对各类工程的设计提出了具体规定。例如,表土资源应做到应剥尽剥并集中防护;弃渣场应分类堆放、先拦后弃,并依据汇水情况布设挡渣墙或围渣堰;边坡防护在稳定前提下应以植物措施或综合防护为主;降水蓄渗工程则鼓励采用透水砖、下凹式绿地等海绵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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