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中小学消防安全管理规范》DB23/T3622-2023,自2023年09月27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中小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基本要求、消防组织、消防安全职责、场所设置要求、消防安全措施、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与消防演练、火灾事故处理、消防档案建立指导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各类中小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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