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灾害防控政策,加强西安市城镇既有建筑安全管理,指导城镇既有建筑抗震隐患排查工作,制定陕西省西安市《城镇既有建筑抗震隐患排查技术规程》DB6101/T3154-2023,自2023年07月14日起实施。
本规程适用于西安市标准设防、重点设防类且房屋高度低于100 m的城镇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抗震隐患排查工作。
本规程是西安市为加强城镇既有建筑安全管理、指导抗震隐患排查工作而制定的地方技术标准。西安地处汾渭地震带西南段,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属于高烈度城市,全面排查房屋抗震隐患、摸清风险底数意义重大。本规程基于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既有房屋现状,规定了适用于高度低于100米的城镇既有居住和公共建筑的抗震隐患排查方法。排查流程涵盖建筑基本情况调查、场地、地基基础及各类结构体系的排查,并将结论分为无隐患、可能有隐患和有隐患三类,分别给出处理建议。规程还提供了砌体、混凝土、钢、木等不同结构类型及隔震设施、非结构构件的详细排查要点和记录表格,为基层管理部门开展房屋安全管理与后续抗震鉴定提供了技术前提和支撑。
抗震隐患排查应按建筑基本情况、场地、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及附属设施的顺序逐项进行。排查结论分为三类:无抗震隐患的建筑可正常使用并定期维护;可能有隐患的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抗震鉴定;有隐患的必须及时进行鉴定并采取消除隐患的措施。这为后续工作提供了清晰的行动指引。
本规程对不同结构类型提出了针对性排查要求。对于砌体房屋,重点检查其高度、层数、抗震墙厚度及构造柱圈梁设置等是否符合限值。对于钢筋混凝土房屋,严禁采用单跨框架结构及砌体墙承重混合形式。对于底部框架上部砌体房屋,明确禁止内框架结构。此外,钢结构、木结构房屋及隔震消能减震设施也均有具体的隐患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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