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为在城市夜景照明设计中,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技术经济政策,塑造城市夜间形象,增加城市魅力,丰富人们夜间生活,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安全、节能环保、维护方便,促进绿色照明与健康照明,制订《城市夜景照明设计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与特殊景观元素、街道、公共空间、广告与标识等景物的夜景照明设计。旅游景区、小镇、乡村的夜景照明设计可参照执行。
本征求意见稿是对《城市夜景照明设计标准》(JGJ/T 163-2008)的全面修订,旨在贯彻国家绿色照明与健康照明政策,塑造城市夜间形象并丰富夜间生活。标准内容覆盖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照明装置、照明数量与质量、照明设计、照明节能、生态保护与光污染限制、智能控制系统及照明供配电与安全等十大技术板块。修订重点提升了照明功率密度限值等节能指标,新增了LED照明产品技术要求、媒体立面与演绎照明等新型照明方式规范,并纳入了直流照明、智能控制、碳排放计算及生态保护等前沿内容,以适应当前技术发展与城市管理需求。
标准根据城市区域功能与环境亮度,将环境划分为E0至E4五个区域,并针对各区域提出了差异化的照明设置与管理规定,例如E0区严禁人工照明,E4区宜设置景观照明。设计原则强调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与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要求夜景照明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与验收,并需对照明能耗与碳排放进行分析评估,确保实现安全、舒适、和谐的光环境。
修订稿大幅强化了生态保护要求,明确了光生态保护区、候鸟迁徙廊道及植物照明的技术禁令与控制指标,例如古树名木及珍稀树木严禁设置照明设施。在光污染限制方面,对居住区窗户垂直照度、建筑立面和标识面亮度、媒体立面平均亮度以及户外广告与招牌照明亮度均给出了明确限值,并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将溢散光控制在被照区域内。
标准独立设置智能控制系统章节,规定了系统应具备分组分区控制、多场景模式切换、自动调光调色及媒体信息播放等功能,并需满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照明节能章节则引入了照明功率密度(LPD)强制指标和详细的碳排放计算方法,要求照明设计优先选用高能效产品和可再生能源,建立全寿命期的碳排放分析报告制度,以推动城市夜景照明向智慧化、低碳化方向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