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供热系统智能化数据采集及通信规范》DB11/T2107-2023,自2023年10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供热系统智能化建设中热源、热网、热力站和热用户的基本规定、数据要求、数据采集、数据通信和数据安全。本文件适用于供热系统智能化建设中的数据采集及通信传输。
本规范规定了北京市供热系统智能化建设中,涵盖热源、热网、热力站及热用户全链条的数据采集与通信技术要求。本规范立足于智能化系统的三层架构,明确了从感知层、网络层到智能监控平台的数据流转全过程,旨在通过统一数据标识、规范采集频次与精度、建立可靠的通信网络,确保供热数据全面、准确、及时地汇聚。本规范详细界定了基础数据、运行数据及报警数据的分类与具体内容,并针对不同应用场景提出了差异化的数据获取、传输及存储策略,为构建标准化、规范化的供热智能化数据底座提供了完整技术依据。
本规范将数据划分为基础数据、运行数据和报警数据三大类。基础数据涵盖设备物理属性及管理信息,需在变化时及时更新;运行数据反映供热过程动态参数,热源与热力站采集间隔宜小于等于1分钟,热用户室温采集间隔宜小于等于60分钟;报警数据则要求实时主动上报。感知设备需具备至少六个月的本地缓存能力,平台端数据保存不少于三个供暖季。
本规范提出了集中式与分布式两种通信网络物理结构。大型锅炉房及市政热网可采用一层数据直连平台,中小型系统则宜以热力站为锚点进行两层数据汇集。设备接入支持智能设备直连和网关挂载两种方式,并根据场景特性选择宽带或窄带通信。本规范明确控制设备不宜采用窄带通信,且系统应具备断点续传及通信冗余能力,有线传输成功率不宜低于95%。
本规范从数据全生命周期出发构建安全防线。依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控制系统按三级保护执行,一般热源及热力站宜满足二级要求,热用户信息系统需符合一级物联网安全扩展要求。规范强调了智能设备接入需通过身份认证,敏感数据传输须加密,用户隐私信息应实施数据脱敏,通信协议宜自主可控并优先采用标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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