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国家电力建设的方针政策,规范居住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确保居民生活用电,制定吉林省《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B22/T5139-2023,自2023年07月12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区10kV及以下供配电设施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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