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民宿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DB52/T1743-2023,自2023年07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民宿的分类、总体要求、公共环境和配套、建筑和设施、卫生和服务、山地特色、管理和经营、等级和标志、等级划分条件、等级划分办法。本文件适用于正式营业的民宿,包括但不限于民居、客栈、庄园、宅院、驿站、山庄等。
本规范规定了贵州省民宿质量等级的划分依据、评定条件与管理办法,适用于正式营业的各类民宿。本规范以“青山级、银山级、金山级”三个层级构建评价体系,从公共环境、建筑设施、卫生服务、山地特色及经营管理五大维度设立必备要求与可选条件,并根据不同等级设置差异化的条款达标门槛。本规范突出贵州山地人居文化与生态底色,将地域景观协调性、在地文化体验、特色活动项目及社区融合发展纳入核心评价指标,引导民宿从基础合规走向品质化、特色化经营,为全省民宿行业的标准化、品牌化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本规范将民宿质量等级划分为青山级(三星级)、银山级(四星级)和金山级(五星级)三个层次,并配套相应的标志。同时,本规范从地域分布、建筑空间布局与规模、用地性质、经营方式及建设方式五个维度对民宿进行分类,明确了不同规模民宿的客房数或经营面积界定标准。
本规范明确了民宿经营的刚性准入条件,包括合法建筑资质、证照齐全、建筑不超过四层且经营用客房面积不超过1200平方米、正式营业一年以上等要求。同时,本规范对消防安全、治安管理、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污水排放及危险品管理提出强制规定,要求建立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从业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全面保障住客安全与合法权益。
本规范采用“必备要求+可选条款”的评定模式。青山级须满足全部必备要求及任意16个可选条款;银山级在此基础上对设施品质、卫生服务、经营绩效提出更高要求,并需满足任意30个可选条款;金山级则更强调主题独特性、主人文化分享、数字化运营与行业示范作用,需满足任意38个可选条款。评定由专门机构依据量化评分细则实施,并规定了因安全事故、重大投诉等情况取消等级的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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