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6月05日,由江苏省测绘资料档案馆等单位承担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保密处理基本要求》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
本文件规定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保密处理的总体原则、技术方法和技术流程。本文件适用于指导保密处理技术服务单位开展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保密处理工作。
本规范旨在确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保密处理的统一技术要求,以指导和规范保密处理技术服务单位的工作。本规范系统规定了保密处理应遵循的安全性、可用性、一致性与规范性四项总体原则,并明确了可使用的技术方法,包括数据删除、替换、重采样及国家认定的数据变换技术,分别用于处理涉密涉敏内容与空间位置。通过构建涵盖接收、分析、识别、处理、检查、提交到归档的完整技术流程,本规范确保涉密信息被不可逆地移除,同时最大程度保留数据的应用价值,从而在保障国家安全的前提下,促进地理信息数据的社会化应用。
本规范确立了保密处理的四项核心原则。安全性是底线,要求处理后数据中的涉密信息必须被不可逆地移除。可用性要求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处理后数据应保留原始真实特征,以满足各行业的业务需求。一致性规范了空间位置处理的方法,确保同一数据无论处理多少次结果均相同,且不同类型数据处理后能完全套合。规范性则强调全过程记录,形成完整的数据处理档案,便于问题追溯与分析。
本规范明确了四类技术方法的适用范畴。数据删除、替换和重采样主要针对涉密涉敏内容,其中数据删除适用于数字线划图、实景三维等,通过移除涉密图层、属性或模型实现;数据替换则需确保替换后的影像纹理或模型与周边环境自然协调;数据重采样主要针对数字正射影像。而数据变换作为处理空间位置的核心方法,适用于所有数据类型,采用国家认定的非线性处理技术,对平面坐标和高程进行精度控制。
本规范构建了从接收到归档的全链条操作流程。流程始于接收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专用函及申请表,依次进行分析数据、依据相关公开表示规定识别涉密内容。执行处理时,宜先处理内容再处理位置,并应用商用密码技术防外泄。处理结果须经计算机辅助与人工相结合的检查及单位内部保密机构审核,再提交地图内容审查单位审查,最终在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申请单位提交成果,并对所有过程资料进行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