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为确保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在各环节中,贯彻执行国家现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确保基坑工程、周边环境与施工人员安全,做到安全适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修订《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术标准》(全面修订征求意见稿)。
本规程适用于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基坑的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监测与运行维护及管理中,施工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的制订以及实施管理。
本规程为全面修订的行业标准,适用于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基坑的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监测及运行维护全过程,旨在确保基坑工程、周边环境与施工人员安全。本规程以原标准为基础,系统整合了近年来的工程实践经验与科研成果,新增了复合土钉墙、钢板桩等支护形式,细化并独立设置了地下水控制与基坑开挖回填章节,补充了双排桩、微型桩计算、关键节点验收及超期服役基坑安全鉴定等内容,并综合考虑基坑深度、周边环境及环境保护等因素,修订了基坑工程安全等级划分体系,构筑了更为完整和严密的安全技术管理体系。
本规程明确了基坑工程应遵循动态设计与信息化施工要求,界定了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与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设计方法。根据开挖深度、周边环境及地质条件,将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划分为一、二、三级,并规定了对易受水浸湿坑壁须用天然状态参数设计、饱和状态参数校核的强制性要求,同时给出了不同支护体系的设计使用期限与严格的变形控制标准。
本规程系统规定了坡率法、土钉墙与复合土钉墙、水泥土墙、钢板桩及排桩等多种支护结构的设计、构造、施工与检测要求。针对湿陷性黄土的特性,突出强调了截水、排水与坡面保护措施。在地下水控制方面,整合形成了涵盖管井降水、沟槽明排、截水帷幕及回灌等技术的完整方案,并规定了对周边环境变形的控制与预测方法。
本规程强化了从基坑开挖回填、周边环境保护与监测直至工程验收与安全使用的全过程管理链条。确立了“先撑后挖、严禁超挖”等开挖原则,制定了系统化的监测项目与预警机制,明确了关键节点验收程序与竣工移交资料清单。同时,规定了基坑使用单位的安全维护职责,并建立了超期服役或使用条件恶化时进行安全评估与处置的强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