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4日,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承担的《矿山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监测评价技术规范》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
本文件规定了矿山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监测评价的总则、流程、监测指标与监测方法、监测评价监测评价报告编制及监测数据管理的要求。本文件主要适用于矿山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活动的监测与评价工作。
本规范规定了矿山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监测评价工作的技术框架与操作要求。本规范以“问题导向、全程监测、精准高效、定性定量结合”为原则,构建了覆盖矿产资源开采前、开采中、开采后全生命周期的监测评价体系。本规范将监测对象系统划分为地质环境损毁与恢复治理、土地资源损毁与复垦利用、生态系统破坏与恢复三大板块,并引入了基值、参照值、目标值与监测值等核心概念,通过空间对比与时间序列对比等方法,实现对矿山复垦修复成效的动态诊断与适应性管理,为复垦修复方案的优化调整、工程验收及效果评估提供统一的技术依据。
本规范明确了从准备工作到采矿后监测的四阶段闭环流程。准备工作阶段需全面收集矿山地形地貌、土地利用、生态群落及水文地质等基础资料,诊断矿山开采引发的损毁问题并确定修复目标值。开采前监测重在通过本底调查获取各项指标的基值与参照值,并设立监测样地进行参照生态系统比对。开采中监测则聚焦地质环境状态参数、土地损毁程度及复垦修复成效的同步跟踪,并依据结果实施适应性管理。采矿后阶段主要开展恢复治理的持续跟踪监测以及配套工程和生态系统管护成效的评价。
本规范针对地质环境、土地资源和生态系统分别设定了精细化监测网络与指标。地质环境监测涵盖地质稳定性、地表塌陷、地表挖损及地下水环境等要素,采用水准测量、遥感解译与实验分析等方式,对不稳定区域实施短周期加密观测。土地资源监测聚焦土地利用现状、复垦耕地的质量等级、林地与草地的生长状况及土壤环境质量,规定复垦土壤采样密度不低于75个/平方公里,并在复垦草地生物量高峰季节开展集中监测。生态系统监测则关注植被覆盖度、物种丰富度、系统碳储量等关键参数,通过样地样方观测与遥感反演评估生态恢复质量。
本规范要求基于单因子污染指数、样本超标率等约束性指标对复垦修复是否合格进行判定,并利用综合指数法对土地利用演化和生态系统恢复趋势进行预测性评价。监测成果需编制包含区域概况、监测对象现状与变化趋势、修复效果评价及适应性管理对策在内的综合评价报告。所有监测数据实行分级分类建库管理,各单位需对数据质量负责,并在确保安全保密的前提下,建立信息系统实现多源数据的统筹管理与归档。